夫妻用瘦肉精喂猪 涉案价值98万判十年

养猪户想出上市前停喂瘦肉精的办法来逃避检查,但逃不过畜牧部门的突击监测。日前,从化一对养猪户夫妇双双被判有期徒刑十年。 从化市畜牧兽医渔业局对从化市鳌头镇某村养猪场进行检查时,发现抽样9份猪尿莱克多巴胺(俗称“瘦肉精”)检测结果呈阳性。该养猪场当天立即被从化畜牧渔业局查封。2013年8月17日从化市公安局抓获了陈某及其丈夫蒋某,两人供认了给生猪喂食“瘦肉精”的事实。 陈某和蒋某原来在增城养猪,后增城禁止养猪之后,在2013年2月才转到从化鳌头镇养猪。陈某和蒋某到从化养了一批约500多头猪,两人早在增城养猪的时候,就已经使用过“瘦肉精”,对于“瘦肉精”如何使用十分清楚。由于养殖户卖猪的时候,都要检查尿液看是否含有“瘦肉精”成分。为此,蒋某和陈某一般在猪长到230斤重左右的时候,开始喂食“瘦肉精”,十天左右后停止喂食,继续饲养半个月左右就可以拿出去市场卖。这样喂食少量的“瘦肉精”,不但可以使猪卖到好价钱,还检验不出瘦肉精超标的现象。 只是猪场遭到从化市畜牧兽医渔业局突击检查。经从化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,涉案的生猪有550头,价值98.72万。经查证,并未有问题猪流入市场,涉案的猪已经全部无害化处理。